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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24-07-07 01:36:12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精选多篇)[本文共2796字]

第一篇: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

在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们学校高度重视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学校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习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

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含校外开办“托教”),我校下大力气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借读费和考试入学。

2、严禁学校或我校教职员工借本校的场地和师资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刹住不良歪风。

3、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4、我校将不定期组织行评监督员深入班级和周围群众,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开座谈会,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要整改要到位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

门处理。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在全校掀起“树形象,学优秀,做贡献”热潮。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学校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办公电话及校委会成员手机号)。

四、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习活动。

目前,我校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等)现象。

第二篇: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学校高度重视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校做了一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领导小组,崔玉海为组长,成员为柳天友、张洪亮、陈光海、韩继双、俎金绪、王玉堂。柳天友、王玉堂包九年级组,张洪亮、韩继双承包八年级组,陈光海、俎金绪承包七年级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习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

1.《xx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与处分”。

2.《xx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要以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为目的,依法自主研究制定尽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各学校要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将给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4.县严肃处理有偿补习活动的有关人员的规定。

(1)教师(干部、职工)

a 对初次被查实的,实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面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晋升资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定为基本称职,扣发当年绩效考核与年终奖金。

b对二次被查实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给与降级处分,取消三年内职称晋升资格,扣发当年年绩效考核与年终奖金,调离原学校;属于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的,取消相应经济待遇和荣誉称号。

c对屡教不改、再次被查实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予以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

(2)校长

a对一年内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中发生两起有偿办班补习活动的,给与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示范校;校长作出检查,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一下。

b对一年内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中发生三起及以上有偿办班补习活动的学校,除本条1款处罚外,要给与校长交流调离处理。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给予校长党纪政纪处分。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学校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办公电话及校委会成员手机号)。

四、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www.)补习活动。

另外,学校在职教师现在无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人员。

第三篇:饮马小学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

西和小学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

《昌邑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主题会议精神》下发后,学校高度重视,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校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为副组长、成员有政教主任、但各办公室主任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习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学校将《昌邑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主题会议精神》:利用飞信形式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让每位老师深刻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杜绝有偿家教现象的发生。

三、清理了校园周边环境,清除了各种辅导班招生广告。

经排查我校在职教师现在无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人员。

饮马小学

2014年8月7日

第四篇:观音堂小学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自查报告

观音堂小学关于禁止在职教师 从事有偿家教的自查报告

大庄学区:

根据武政教纪字【2014】2号文件,关于《武功县教育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的通知,经过反复自查我校在职教师无乱办班、乱补课、从事有偿家教现象。

除此之外,我校还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并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发一封《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设立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加重学生课外学习负担,损害教师良好声誉现象。

特此报告

大庄镇观音堂小学

2014年1月24日

第五篇:明德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办班补课自查报告

明德小学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办班补课

自查报告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学校高度重视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校做了一下工作:

一、平时做到警钟常鸣

学校经常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要求所有教师做到 “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办班补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的处罚。”

二、成立专班。

学校成立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领导小组,袁学芳为组长,成员为范兆兰、柏礼瑞、张兵 魏玉苹、石文辉,领导小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情况。

三、设立举报电话。

学校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13871790307)。

经自查我校全体在职教师现在无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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