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签订要点
一、合同分类原则
根据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划分,合同主要分为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设备承包合同五类。
附表1:各类合同适用业务表
合同类别 | 适用范围 | |
工程设计合同 | 各类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等。 | |
技术合同 | 技术咨询 | 工程技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评估;小区或行业发展规划;民用建筑方案或投标竞选;工艺文件的编制;技术预测或专题技术调查;技术项目的分析评价报告;施工图审查等。 |
技术服务 | 引进设备测绘工艺流程、编制工艺流程改进、试制工艺技术指导;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新型或复杂生产线和非标准设备的调试;技术市场认可的技术服务标的等。 | |
技术开发 | 非标准专用设备设计开发;工装及专用工模具、量具设计开发;有技术进步特征及技术创新内容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 | |
技术转让 | 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 | |
设备设计合同 | 非标设备设计。 | |
设备承包、 成套合同 | 设备成套、承包和设备的分承包业务。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合同 | 工程的总承包和分包业务、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业务。 |
附表2:各类工程常用合同表
序号 | 合 同 名 称 |
1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房屋建设工程) |
2 | 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全过程咨询、单项咨询) |
3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
4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限华兴监理公司) |
5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承包、管理承包、设备承包)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总包牵头单位) |
7 | 劳务合同(作为总包牵头单位) |
二、合同签订基本要求
(一)合同中必须明确注明项目各项指标参数:
1.工业项目(适用于专业建筑工程)应明确所属行业,项目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投资额、生产纲领、厂房层数(单层或多层)、最大单体厂房建筑面积、最大跨度、最大行车吨位等,以备公司业绩核查。
2.民用项目(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应明确建筑类型,项目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投资额、建筑层数、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等,以备公司业绩核查。
(二)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明确,并签字或盖章,同时写明日期,以备项目负责人业绩核查。
(三)项目参与人员:
合同中明确要求写明项目参与人员的,由主师和所在事业部科室负责人予以核准,确保其具有参与该项目的基本技术要求(注册、专业、学历、职称、从业年限、是否离退休),以备项目参与人员业绩核查。
三、合同财务要求
(一)合同具体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合同签订时应分项列出合同履约的各阶段内容及金额,合理规划各阶段收入分配比例,尽量避免出现数额大、周期长的单一时间节点,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灵活处理。
1.工程设计合同
方案阶段可划分为:概念性规划、修建性规划、概念性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工艺方案设计、装修方案设计、结构方案设计、工艺方案设计、智能化方案设计等各子项。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可参照上述方法,按照规模(一期、二期、三期)或者各分部分项工程做相应调整,细化收费节点。
2.工程咨询合同
工程咨询可划分为:项目建议书、选址建议书、项目策划、资金申请报告、工艺可研、建设可研等各子项。
3.设备承包合同
设备承包可按产线或者各分系统划分:如焊接线、涂装线、搬运线、上下料线等;单机工作站、MES系统、ERP系统、安灯系统、看板系统等。
4.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应按合同内容分别明确,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税率为6%;工程施工安装税率9%;工程中的设备采购税率13%。
(二)付款事项
应明确付款方式: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原则上不接收商业承兑汇票;明确付款节点及付款时间;明确发票开具时间;并注明双方委托银行代收相关费用,发票不作为双方收付款依据,以银行所开凭证为准(与甲方签订的合同)。
(三)合同验收
工程承包合同中设备采购部分可以约定分次进行项目验收。
四、风险控制:
(一)合同签订前,应对服务内容做风险评判和报价会商,避免因各方对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产生较大理解偏差,造成合同执行不到位以及其他的潜在风险。
(二)合同保密条款应仔细核对,详细界定保密与非保密信息,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同时也要保护我方的知识产权。
(三)对合同中规定的处罚事项,合同拟定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我方不利的因素,如最低单位用钢量的承诺,服务时间逾期处罚、优化设计等处罚措施,需要认真商定。
(四)应收账款逾期未予兑付的,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所明确的付款进度予以追讨,并报生产经营部说明原因。由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所在事业部负责人共同履行欠款追缴义务,付款逾期现象严重的,发函告知,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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