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坚决彻底整治“脏乱差”问题、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战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映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任务。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对整治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针对我市在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和弱项,坚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问题抓起,加大力度梯次推进,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经务,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惑。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下大力气清理整治生产生活垃圾。一是清理沿路沿线垃圾。下功夫整治铁路、 公路、县乡村道路沿线的生产生活过圾、建筑垃圾和土堆、粪堆、柴草堆,彻底改变沿路沿线卫生脏乱差面貌。二是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清理村庄周围、房前屋后和家庭院落的柴草杂物,物底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三是清理农业生产垃圾。重点清理废旧农膜和畜禽粪便,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置要求,对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农作物秸秆、尾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治,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分步推进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四是清理村域沟塘渠坝垃圾。组织农民群众清理水城漂浮物、沟渠内外垃圾和动物尸体,整治沟渠塘坝倾倒垃圾污水问题,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二)着力改变影响农村人差环境的不良习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定善监督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加强农村居民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村民清洁卫生意识。
(三)统筹推进相关重点工作。各县区要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清除无保护价值且影响市容的废弃棚舍、残垣断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等相关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指导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禁止随意堆放处置、严禁二次污染。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五级书记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统筹做好整治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村级组织作用,有效调动基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社干部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动任务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县区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增加整治经费投入。按照政府指导、农民主体、整村推进的原则,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以奖代补办法,坚持先建后补、早干早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奖励措施,不搞大包大揽。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同省上对口部门街接汇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要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建设成本,加快建设进度。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季调度、半年督查推进机制,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指出问题、督促改进,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不及时改进的予以通报问责。建立年终考核奖惩机制,倒逼责任落实。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实际,及时树立和发现正面典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进展效果,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内生动力,动员各级各层面和社会各界力量、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参与整治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