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对象:
在县内实现创业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目前仍保持经营状态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及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
一、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一次性房租补贴6000元,每吸纳一人就业补贴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申请材料:
1.附件:《XXXX县自主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5.商铺正常运营证明(所在村委会和乡镇认定)
6.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自有房屋无需提供)
7.吸纳员工劳动合同(未吸纳就业人员无需提供)
8.员工工资发放凭证(未吸纳就业人员无需提供)
四、申领程序:
个人向经营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社区进行实地核查后对申请人情况、经营项目情况等进行走访,开会综合评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人员申报材料及花名册报县人社部门审核,核定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员本人银行卡。
五、经办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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