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六年级玫瑰作文800字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玫瑰美丽娇嫩,仿佛只要受一点点风吹雨打便会凋零,可谁也不知道它在恶劣的环境中也能绽放出艳丽的花朵。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六年级玫瑰作文800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后来的无数个日夜,我时常想起那朵红色玫瑰,她是我用心血和梦想浇灌的阳光。——题记
我家楼下有一株红玫瑰,也不高,并不是很起眼,可能是没有绿叶衬托她,所以显得孤孤单单,但她还是安静沉默地呆在我家楼下。
我不晓得她为什么会这样选择,也不知道她的目的是什么,到底为什么会放弃了温暖的室房,放弃了掌声和赞美,选择很倔强的迎风开花。即使那娇弱的花瓣不是被风带走,就是零落于顽皮孩子的手下。
但是那都于我无关。我只是静静地站在阁楼上,看着窗外热闹喧哗,繁盛开花的世界。
我从小就与别人不一样。母亲说我病了,说我的身体不易见光,所以在别的孩子享受笔墨、享受梦想的时候,陪伴我的家教老师都不会忘记提醒我吃药。那些白色药片的味道不是很好。
偶而我也会羡慕楼下那些踢球打闹的孩子,他们的笑声真挚,无忧无虑,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阳光和空气的味道。
于是我就静静地站在阁楼上,眼神望向楼下的玫瑰花,似乎有些心疼,又有些同病相怜的味道。我一边暗地祈求他们手中的足球不要伤害到娇弱的花瓣,又一边止不住的心疼孤零零的玫瑰花。
六岁那年,家教老师说我很有绘画天赋,于是教我开始拿笔,五彩缤纷的颜料被抹上了画布,他们开始我幼小的年龄对色彩的把握,这么小的年龄,实属不易。
而我最喜欢的还是红色。她是那么得鲜艳,那么得光彩夺目。总能很容易让我想起楼下的玫瑰花。
八岁,我的身体意外得到好转,母亲开始着手准备我的上学事宜,她跟我说,我和别人没什么两样,只求我这辈子平安快乐。我意外的吃惊,我认为的这种在寻常人家决不可能商量的事情,因为我的特殊,竞然有了回旋的余地。
上学的日子来得很快,我的学业也并没有拉掉多少。我依然不停地画,最喜欢的颜色是红色。
或许只有我自己知道,那玫瑰对我来说有多重要。
初中那年,我已与常人无异。除了体育课不得不递上一张无奈的假条,一些流言蜚语对我的生活并没造成实质的影响。
母亲说要给我办画展,我只是指了指画架上被我精心保存,认真上色的红色玫瑰。我提了这么多年第一个要求,我说:“它可以在正中央吗?”
那是我的玫瑰,是我无数个日夜妄图挣破的桎梏。她是我成为我别人一样的翅膀,她是我用心血和梦想浇灌的阳光。是帮助我走出最困难逆境时候指引的方向。
妈妈极爱玫瑰,家楼下种满一簇簇玫瑰,这几簇玫瑰,成了小区中一道亮丽的风彩,邻居们时不时感叹:“多么美丽的玫瑰啊!”母亲并不为此感到高兴,时常自言自语道:“大树啊大树,你为你底下的玫瑰遮风挡雨,这可不妙。”我不满地问:“妈妈,大树底下的玫瑰花不是与在阳光直射下的玫瑰花差不多嘛,其中一棵长得还是最茂盛的呢!凭什么不让大树为玫瑰遮挡风雨?”母亲并没有回答我,只是摇了摇头,深深地叹了口气:“你过后便知道了。”
就在一场暴风雨的三四天,一个晴朗的日子。母亲领着我来到小院中的小花园中。我惊叹!受到保护的玫瑰娇小地缩在一旁,花瓣已不知何处去了,只剩下几根早枯干的花蕊飘飘然地落在一边,而毫无受到任何保护的玫瑰花却没有丝毫疲倦,仍骄然的站立,仿佛一位亭亭玉立的窈窕淑女悠闲自在地享受着温和的阳光,一阵微风吹来,它随风摇摆,活似在开一场热闹非凡的演唱会。
“现在,你该知道为什么了吧,但不久,你会更吃惊呢!”
我疑惑不解,日夜匪徒着玫瑰花的变化。我每日放学回家都要仔细观察一遍,但玫瑰花毫无改变。之后,我渐渐忘了此事,到我一个星期都未观察花儿时,母亲与我共同来到那个小院子,我诧异地瞧着,树底下的玫瑰花矮小的几乎使人看不见,而日日被太阳暴晒的玫瑰高大挺拔,远远超过了我的身高。
“太神奇了!”我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
妈妈微笑着点了点头,“孩子,你一定发现,饱经风霜的玫瑰越长越壮,娇弱的小玫瑰越来越娇小。”
“为什么?”
“正是因为需要玫瑰不断地磨练自己,所以愈长愈壮,而树阳下的玫瑰不断地受到保护,未经过磨练,所以愈长愈弱。”
原来是这样!
我们的学习也如此,如果你解决很多难题,那你的知识就会变得非常丰富,就像那高壮的玫瑰。如果你不肯克服难题,那你不会的题目便会越来越多,渐渐地,你就会变成那几簇娇小的玫瑰!
岁月悠悠,母亲对我的告诫,我仍记在心头。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着小书包?”伴随着悠扬的歌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了我的脸蛋上,我觉得自己命不久矣。我是一朵玫瑰花,但是早已经没有了花瓣,只留下光秃秃的叶梗,并且有一半已经干枯。
我回想起以前,自己住在小主人的花园里,开着艳丽的花朵,有着昆虫与鸟儿的相伴。每天清晨都可以贪婪的吮吸着清新的露水,沐浴着阳光,晚上,有一群可爱的萤火虫围着我唱歌跳舞,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
“——啊”我从嗓子里挤出了一个嘶哑的声音,一堆垃圾从垃圾车里扔了出来,我开始支撑不住了,只听“咔嚓”的一声,我的身体断裂了,一分为二,我感觉疼痛不止,突然,只听“咚——”的一声,垃圾又从垃圾车里扔了出来,落在四周。我眼前一片漆黑,都要喘不上气了,我的眼眶里挤满了泪水,回想以前,小主人来到后花园里散步,看见花园里的花朵就属我最艳丽,她的眼神里对我充满了赞美与欣赏。她拿着一个小铁铲子把我挖了出来,移植到一个大大的温室里,放在了一个最显眼的地方,虽然我被放在了最美最显眼的地方,但是我总感觉自己缺少了一些什么东西,花朵也随之变得没有之前艳丽。有一天,小主人出门的时候忘记把温室的大门关紧,刚好那天刮起了风,下起了大雨,我被大风给吹散了花瓣,小主人似乎想起了温室的大门没关紧,回来的时候看见我这样一副模样,先是一愣,然后搬起了我那个大花盆,使劲的用力把花盆以弧度样扔进了垃圾堆。随后,我就来到了垃圾堆,和塑料,剩饭剩菜一起做伴。
其实,我还是可以继续的顽强的活下去,我渐渐闭上了眼睛,幻想着我又在后花园里站立着,没有外面世界的干扰,与昆虫弟弟,小鸟姐姐一起做着有趣的游戏,可以享受着阳光给予的沐浴,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难道小主人只喜欢我头上那朵花吗?
突然,一个声音传来,“我的花,你在哪?”啊,难道是小主人记得我了,我十分兴奋,可是小主人却在我的不远处停了下来,手里拿着一朵更加美丽的鲜花,那一朵花得意的瞧了我一眼,与小主人回家了。
我安详的闭上了眼睛。
从前,有一个富足的王国——花国,这里每个人都很喜欢花。尤其是王子罗尔华,他拥有一个巨大的花园。
一天,罗尔华王子在他的花园里赏花。突然,天空传来一声惨叫,罗尔华王子一看,一只雕抓住了一只小红鸟,小红鸟拼命挣扎,眼看就要坚持不住了。于是罗尔华王子左手持弓,右手搭箭,只听那“嗖”的一声,那只雕从空中坠落,而那小红鸟则从雕的爪中挣脱出来,重获自由,它飞到罗尔华王子身旁叫了三声,飞走了。
第二天,罗尔华王子的花园里出现一个花骨朵。这个花骨朵隐隐约约露出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王子很喜欢它。花瓣一天天绽放,终于成为了一朵完全盛开的红色花朵。
这天正好邻国的爱德滋王子来花国,他和罗尔华王子一起赏花。他们来到花园,发现红花不见了,在红花的地方,有一位美丽的女子。女子说:“我是月国公主玫瑰,被女巫施法,变成小鸟。你救了我后,父王带法师来将我恢复原形,打败女巫,并教了我一些法术。我便变为花朵向你报恩。只要你将我父王的灵花找来,我就做你的妻子。”
“那如果我找来灵花,你可以做我的妻子吗?”爱德滋直勾勾的看着公主说。
公主看他一眼,笑着回答:“可以”。
第二天,罗尔华王子和爱德滋王子一起上路了。走了很久,到了一个小村子,村子里路很多,他们东绕西绕迷了路。这时,一个小伙子路过,他们便上前问路。小伙子说:“我可以给你们指路,但你们可以从月国国王的宝库中为我取来能治百病的神草吗?我母亲病了。”
“可以。”他们答应下来。
于是小伙子带着他俩走出了村庄。给他们指明了前往月国的路。
他们来到了月国,国王知道了他们的来意后,带他们来到了宝库,给他们每个人一朵灵花,一根神草。
他们往回走,走到了高山上时,爱德滋趁罗尔华王子毫无防备,将他推下山崖,冷笑道:“再见,罗尔华。公主是我的了。哈哈哈。”
爱德滋王子路过小伙子的村庄,把一根水草给了小伙子,说是神草。他话音刚落,就被雷劈死了。
罗尔华王子掉到了一片湿土菜地里晕倒了。等他醒来发现,灵花枯萎了,他挣扎着爬起来,带着神草来到了小伙子家治好了小伙子母亲的病。小伙子给了他一朵黑色的花。
罗尔华王子回到花国他的花园。他把黑花递给玫瑰公主。他一伸手,黑花马上变成了灵花。玫瑰公主和罗尔华王子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婚后,他们将花园扩大,种了更多的灵花。由于是玫瑰公主的原因,大家便叫它玫瑰花。
波斯的一位诗人曾说:“玫瑰是真主给人间的恩赐。”这是诗人对玫瑰这一美好事物的最高评价与礼赞。我们古人的诗句里说:“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虽然说的不是玫瑰,但玫瑰高贵而又热烈的美,浪漫而又知性的气质,怎么看都不像人间之物,也许,它真的是上天赐给人间的礼物吧!
在我眼中,玫瑰是美得高贵而又热烈的。
在电影《美女与野兽》中,有一个场景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朵玫瑰被罩在一个玻璃容器里,那是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它花瓣上的红仿佛不是叶片本身的颜色,那颜色似乎在流动,在喷涌,在燃烧!即使隔着玻璃,我也能感受到那种不羁与奔放的热情,这种色彩的视觉冲击令我震撼。细看之下,玫瑰的花瓣虽然开得热烈,但层次感也是一点都不含糊的。一片片花瓣紧紧簇拥着花心,如众星拱月般地有序排列着,仿佛是无数的侍女,坚定地守护在一个高贵的女王身边。而那些绿叶,默默地衬在花下,像不像忠心耿耿的护卫?
玫瑰的浪漫是众所周知的。玫瑰自古以来就是浪漫爱情的象征。尤其是在西方国家,恋人们为了表达矢志不渝的爱意,都会采摘、购买玫瑰,赠给心上人。在影视剧、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场景与描述。诗人汪国真也有这样的诗句:“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我想,恋人们钟情于玫瑰,应该是读懂了玫瑰的高贵与热烈。在他们眼里,爱情的忠贞与爱意的深厚,非玫瑰无以相比,这应该是恋人们对于玫瑰的最高礼赞吧。
玫瑰也是充满知性的。它的热烈不是放纵无度,不是恣意挥霍,而是有它自己的原则,有它自己的坚持。玫瑰的刺便是明证。有人说,玫瑰的美中不足是因为它带刺,茎上的刺细而密,令人望而却步,“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想说的是,玫瑰因带刺而完美。大凡世上美好之物,都略带遗憾,而这缺陷之处,其实不是毁了整体,而是更增添了它的美,比如断臂维纳斯、白璧上的微瑕。更何况,玫瑰的尖刺是在进行一种自我保护,使自己避免受到无端伤害,与肆意攀折它的手保持距离。它似乎是在告诉世人:“爱我,请呵护我。”
我不知道玫瑰算不算是我最喜爱的花,不是说它不够美,而是因为,它高贵而又热烈的美,浪漫而又知性的气质,那么卓尔不群、超凡脱俗,仿佛不是人间之物,我想想都觉得自惭形秽了。
不是不爱玫瑰,而是不敢爱,爱不起,因为它太完美了。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