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分)公司、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督查巡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公司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巡查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开展督查巡查工作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督查巡查事项应全面、准确、客观,督查巡查结论要实事求是。
(二)交叉督查原则。为保证督查巡查事项的落实,业务部门应协助纪检监察员对专项事项开展交叉督查巡查工作。
(三)质量效率原则。督查巡查事项按程序办理,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实效。
(四)安全保密原则。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督查巡查事项及办理情况要严格保密,对相关资料要注意保管,不丢失、不外传。
二、督查巡查工作内容
(一)各子(分)公司、部门贯彻上级决定决议、执行落实工作计划的进程效能情况;
(二)各子(分)公司、部门领导班子及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勤政廉政情况;
(三)群众集中反映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
(四)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五)集团公司交办的其它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督查巡查工作方法
(一)督查工作方法
1、电话督查。对一般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可通过电话直接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了解情况,掌握办理进度或督促按时办结。电话督查要做好记录。
2、发函督查。对于重要或超期未结的事项,发出《督办通知》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结。
3、现场督查。对重大复杂事项的督查,纪检监察部门可到各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听取意见、审阅卷宗材料、共同研究处理意见等形式进行督查。
4、约谈督查。对重要督查事项或经督促未能办结的,约请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办理情况,提出办理意见,促使尽快办结。
5、会议督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需要进行阶段性集中督查或特别复杂需要协调的督查事项,召集专门会议进行督查。
(二)巡查工作方法
1、列席相关部门的有关会议;
2、现地巡视查看;
3、召开座谈会或找有关人员询问了解;
4、查阅会议记录、台帐等有关资料。
四、督查巡查结果运用
(一)对发现问题的办理
1、当查出一般违规违纪问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下整改意见。
2、当查出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市纪委、财政局纪检组,按相关程序查处。
(二)督查巡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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